生產許可重大調整!部分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
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關鍵支撐。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國務院近日發文指出簡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審批程序,并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于放寬市場準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制造”品質升級。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
眾智君溫馨提示:新政策出爐,產品生產許可類目大幅縮小,請相關企業注意規避風險哦。
政府工作報告如下:
1.進一步壓減生產許可。
對能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質量安全的輸水管、蓄電池等19類產品取消事前生產許可;對產品質量較穩定,但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等產品,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實行強制性認證,不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經上述調整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減至38類。同時,對仍需實施生產許可,且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化肥等8類產品,將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
2.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
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環節,改由企業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將前置審查改為后置,企業提交申請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再接受現場審查,實行“先證后核”。后續監管如發現不符合要求,即依法撤銷許可證。
3.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按照“雙隨機”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覆蓋面,尤其對此次取消許可管理的產品要實現抽查全覆蓋。
通過以上調整,取消、轉認證和下放幅度達50%,生產許可類別進一步嚴格限制在涉及“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的高風險產品領域。
國務院常務會議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
試點內容包括:
1.取消原審批程序中的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發證部門不再進行發證前檢驗。
2.后置原審批程序中的現場審查,實施企業“先證后核”,企業提交申請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組織生產,之后再接受現場審查,并將現場審查內容聚焦到保障產品質量的必備條件上來。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1984年由國務院批準建立實施的,初衷是從源頭加強質量監管,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按照目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企業取證時間較長,亟須簡化優化。
有效推進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需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以保障全面質量監管到位。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說,實踐證明,監督抽查是事中事后監管最為有效的手段,是放開事前、管住事中事后的重要保障。
質檢總局將按照“雙隨機”方式,進一步加大抽查力度,擴大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通過抽查發現問題,再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地采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