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體系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應用
近年來,HACCP方法原理已廣泛應用于出口食品企業的認證監管中。國家質檢總局從2009年就開始提出了探索HACCP監管新模式,努力實現從“產品檢驗”到“過程監管”的轉變。
出口食品企業因國外對出口食品的要求,大部分建立并實施了HACCP體系。因此要求監管部門要熟練運用HACCP原理對出口食品企業進行監管。即查找企業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不足或驗證其體系實施的有效性。
監管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1)了解企業基本信息。
如食品品種、HACCP體系建立情況、質控小組成員及培訓情況、體系實施后的驗證和整改措施等;
2)監督人員準備。
監督人員應經過相關知識培訓,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等;
3)監督人員根據企業生產情況,獨立進行危害分析。
通過同企業溝通,獲取盡可能多的關于質控方面的信息,同時深入生產加工一線,熟悉工藝流程并運用相關知識對每一工序存在的生物的、物理的、化學的危害可能進行分析,完成危害分析工作;
4)判定評價企業的HACCP計劃。
內容包括是否將監督機構驗確定的關鍵控制點和顯著危害列入;是否建立了關鍵限值,且限值是否合理;是否有關鍵限值的監控程序、方式和頻率;是否有糾偏程序且是否合理;是否童鯊堡鑒剖霧刪有整改措施和驗證記錄等;
5)運用HACCP體系知識確定監管重點。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監督人員應重點檢查監控程序及記錄、糾偏程序、關鍵控制點、驗證程序及整改措施等,目的是確定HACCP計劃是否得到正確執行;
6)建立企業監管檔案并制定整改措施等。
因此,監督機構的監管重點有別于企業自己確定的關鍵控制點,面對出口食品企業千差萬別的生產情況,參差不齊的管理水平,必須靈活運用HACCP體系知識,依據產品特點、工藝流程、原料采購、成品檢測等各環節確定監督重點。
另外,HACCP原理在預防性衛生監督、經常性衛生監督、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處罰中也進行了嘗試性應用,收到了滿意效果。